3 气候子区与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.0.1 本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》GB 50176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一致。一级区划采用分区图、二级区划采用区属表的形式表达。需要指出的是,温和地区大部分区域地处低纬高原,“一山分四季、十里不同天”的山地气候特征十分明显和突出,地理距离的远近并不是造成气候差异的唯一因素,直接采用分区图的形式表达区划会比较复杂,带来理解上的偏差,所以二级区划采用表格形式给出典型城镇的区属,边界清晰,且便于标准的执行和管理。不在表格所列城镇区属内,或者在区属内但对分区有疑虑的,可按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气象参数标准》JGJ 35中“当建设地点与拟引用数据的气象台水平距离在50km以内,海拔高度差在100m以内时可以直接引用”的方法进行调查、对比、核实后确定。当引用其他城镇的区属和气象参数时,设计时需要注明被引用城镇的名称。此外,水城、安顺、六枝、石棉、汉源、都匀可参照温和A区的节能要求进行节能设计,攀枝花可参照温和B区的节能要求进行节能设计。 3.0.2 居住建筑要实现节能,需要在保持一定的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前提下进行。室内热环境质量的指标体系包括温度、湿度、风速、壁面温度等多项指标。本标准提出了两项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指标,即室内空气(干球)温度和换气次数,其根据是指标重要性及可控程度、经济的发展,以及居住者在舒适、卫生方面的要求;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这两项设计计算指标也是供暖必不可少的参数,是作为进行围护结构隔热、保温性能限值计算时的依据。 冬季居住空间节能设计计算温度规定为18℃。规定温度只是一个计算温度,主要是用来计算能耗,并不等于实际的室温。在温和地区,实际的室内温度受室外温度变化、供暖设备运行状况影响。 换气次数是室内热环境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设计指标。冬季,室外的新鲜空气进入室内,一方面有利于确保室内的卫生条件,另外一方面又要消耗大量的能量,因此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换气次数。一般情况,住宅建筑的净高在2.5m以上,按人均居住面积20m2计算,1h换气1次,人均占有新风50m3。 本条规定的换气次数也只是一个计算参数,同样是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用来计算供暖能耗,并不等于实际的新风量,实际的通风换气是由住户自己控制的。